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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標籤 » 時艱之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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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有兩個概念.
若說現在是標準時間兩點正.那麼時間指一個時的刻度,讀時諫.間在這裡是動詞,此處用法如英文的past participle.同如間諜,板間房,間尺.
若說現在剩餘時間有兩小時,那麼時間指一個時的長度, 理應讀如奸,現時已多習慣讀諫.間在這裡是名詞.同如空間,一間房,人間.
粵語經常把同一字在不同用法之中,用轉音來區分.如重量,重要,重覆.粵語同字轉音,不勝枚舉.操作(動:粗),操守(名:醋).又如妻字,用作動詞,妻之,解作下嫁,便讀砌.
若兩小時的時間,讀諫習以為常,亦大可不必甚麼正音.現在大嶼山亦不叫作大罪山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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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廣府人的一些生活語音定為錯音,然後提出修訂,這修訂,何文匯先生即將之稱為「正音」,或稱為「正讀」。所以在本文中提到的「正音」,有它的特殊意義,並不代表是正確的語音。
「正音」事件先由劉殿爵教授發起,那大概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的事。劉殿爵對香港電台的負責人說,「時間」應該讀為「時奸」,於是該台負責人立即下令,電台報時一律要「時奸」,由是輿論譁然,王亭之當時即是極力反對的人,在報紙專欄上加以筆伐,該台負責人總算從善如流,將命令收回,我們聽香港電台報時,又得耳根清淨,重聞「時諫」之音。
劉殿爵主張「時奸」,當由黃錫凌的《粵音韻彙》啟發。黃錫凌於「間」字記兩個音,但於「諫」音的「間」,卻加上小註:「間格,離間」。劉殿爵認為「時間」並非間格,亦非離間,是故便「奸」之矣。
所以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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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氏以為 時間和空間 相對, 是以時間之間要跟空間之間讀為陰平聲。乍聽似有道理。唯是細心一想,則覺其理未足取:
1. 若謂時間和空間相對,則何以必要令時間去相對空間,何以不可以空間去相對時間? 如是,則時間空間之間,同讀陰去聲了。何氏要先說明,什麼是時間和空間相對,再說明何以必定是時間的間要跟空間的間的讀法,而不是空間的間要跟時間的間。當中所據的邏輯,一定要公開給全港市民見識。
2. 廣府話另有''間中''一詞,是否又要依何氏之推論,讀若 ''奸中''?
專家博士云乎哉,教授謊言遍地開。
長輩無端讀錯字,奇音怪韻太悲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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